平凉市院未检处赴崇信检查指导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31.03.2017  16:19

      近日,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史学军一行到崇信县对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在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检查组前往崇信县锦屏镇司法所进行实地考察,逐一查阅档案,并向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日常教育、公益劳动、请假外出、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要机动灵活。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8小时理论学习教育和8小时义务劳动制度在落实上要与成年人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要对未成年人的学习教育和工作生活给予支持和帮助,要合法合理的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要分区分类,区别对待。要落实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要专人专管,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防止涉罪未成年人信息外泄。三是思想汇报要详细细致,避免空话套话。指导涉罪未成年人紧密结合本人的工作学习情况和生活状况进行汇报,从而真正掌握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要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强化法律学习,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提高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