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16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扎实推进
26.04.2016 01:0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崇信县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和安排部署,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为根本,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严格落实政策为抓手,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扎实推进。
2016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10%,由原来的310元提高到341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295元提高到325元。提标后全额保障对象补助标准为341元/人/月;二类对象补差标准为305元/人/月;三类对象补差标准为A类295元/人/月、B类287元/人/月;C类277元/人/月;四类对象补差标准为D类267元/人/月、E类257元/人/月、F类247元/人/月。
全县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标准由每人275元提高到285元,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标准由每人234元提高到249元,三、四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仍按2015年月补助水平执行。新的补助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崇信县民政局 张婷)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6.04.2016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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