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院四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27.08.2015  16:33

        今年以来,崇信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规范司法行为为契机,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着力从四方面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该院党组织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法律业务能力建设,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学习型检察官。同时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按照“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基本要求,广泛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的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打造一支理想信念坚定,法律修养深厚,司法情操高尚,业务技能高超的检察队伍。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树立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权威。该院始终认真贯彻各项法律的实施,突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主题,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检察监督,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三是加强自我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该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用“三严三实”要求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坚持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起案件。同时树立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自身行为置于法规制度的监督下,把自身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下,确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强化司法服务,铸造民生检察服务品牌。不断深化“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加大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消除了村干部的侥幸心理,确保了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诉讼中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