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院加强警车管理提前打“预防针”

01.09.2014  19:10

        近日,在一年一度的国庆、中秋节到来之际,崇信县院对所属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召开了全院干警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了《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警车管理使用条例》,要求在“双节”期间要明确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责任义务,充分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规范,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开特权车、霸道车等问题。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宇在会议上强调指出:一要严格落实《崇信县人民检察院警车管理制度》,严禁不经批准私自动用公车、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严格落实节假日封车制度,不允许为了个人方便,擅自调动警车,切实加强每一环节的管理。二要强化警车使用责任,实行用车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车、谁负责”、“谁带车、谁负责”, 明确和强化警务用车责任。凡发生警车违规使用问题的,对违反规定的干警,要严肃查处。三要认真学习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加强警车管理使用的规定,对照检查自己存在的安全隐患,深刻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时堵塞漏洞,纠正不良现象,消除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