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院三要求敲响节前“廉洁警钟”

12.09.2014  13:15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党员干部职工风清气正,廉洁过节,近日,崇信县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和提出要求,提前敲响节前“廉洁警钟”。通过早提醒、早打招呼、早预防,施教于先,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提高自控力和约束力,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宇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要思想认识宣传到位。抓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直接考验。要通过短信提醒、电子显示屏提醒、约谈提醒、廉政风险岗位提醒、会议学习教育提醒等多种形式,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加强勤廉节俭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引导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从检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遏制和预防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要执行规定到位。节假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健身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和吃请。
      三是要督促问责到位。开展节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同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实施“一岗双责”,执行“一案双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