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院三举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03.03.2016  16:46

      崇信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问题和诉讼监督薄弱环节,三举措不断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不断规范监督程序,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保证监督质量。在严把批捕案件质量关的同时,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和引导侦查工作,对一些在全县有影响的案件,通过参与现场勘验和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前介入,将审查逮捕工作前移,适时对可能提请逮捕的案件,在证据搜集固定、侦查方向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引导和监督案件侦查。2015年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0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1人,监督撤案2件2人;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35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追诉漏罪1起;提出量刑建议20份,法院采纳率100%。
        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以促进公正审判为目标,以审查办理抗诉案件为手段,不断拓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信息渠道,重点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进行监督。2015年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0件,均受到行政机关采纳回复;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对法院正确裁判的3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既疏导了当事人的情绪,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加强对留所服刑和监外执行监督,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确定专人监控各诉讼环节,跟踪在押人员诉讼期限,有效预防超期羁押,2015年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2次,召开联席会议6次;对全县4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回访考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全年无超期羁押和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