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院一份检察建议书助推河道采砂乱象治理

11.09.2014  16:36

      汭河是黄河水系泾河中上游的一级支流,自西向东贯穿甘肃省崇信县境内,给崇信县采砂取土提供了有利条件。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迅速发展,采砂取土日渐频繁,同时也出现了在汭河非法采砂,弃渣乱堆乱放,砂坑、砂堆没有及时平整回填等现象,对汭河沿岸生态环境、植被、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和破坏,同时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崇信县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就河道采砂管理问题与县政府有关部门探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通过调查发现,由于崇信县汭河内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监管疏漏的情形,引发了许多问题,致使一名儿童私自进入河滩游泳嬉戏时失去生命,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近年来,信访部门也受理过3起因砂坑填埋不及时发生的纠纷矛盾,河道采砂管理成为崇信县汭河治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据此,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向崇信县水务局和水政执法大队发出一份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崇信县水务局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县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制定了《崇信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三项行动”,重点突出对采砂深水区和采空区的回填,排查出安全隐患48处,通报采砂企业9家,查处违法案件2起,清理垃圾11处890立方米,净化了河道环境,规范了采砂秩序。同时,为树立全民水法制意识,崇信县河道管理部门印制了《致老师、家长及学生的一封信》发放到汭河、黑河沿岸8个中学和15所小学,把河道涉水、游泳、钓鱼、玩耍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告知群众,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
      近年来,崇信县检察院按照高检院指示精神,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不作为、乱(滥)作为现象的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并及时跟踪监督推动落实,集中促使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助推河道采砂乱象治理,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河道两岸人水和谐的人居环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