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接受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02.09.2014  10:50

9月1日,由国家督学、陕西师范大学原校长、教授带领的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组对崇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评估认定。

首先,评估认定组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四个座谈会,进行了问卷调查,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对崇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其次,深入崇信县城区一小、崇信二中、野雀小学、薛家湾小学、铜城中学、黄寨小学、黄花塬小学、木林小学8所学校,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翻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各学校的基础设施、功能室建设、宿舍食堂、教育教学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对崇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农村小班化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导评估组认为崇信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缩小城乡办学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基本思路,以“办好农民家门口学校”为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巩固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其次,崇信县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立足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农村小学生源减少、班额变小的实际,积极研究开发了适合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小班化教育模式,增强了办学活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让每一个农村孩子都得到了充分关注与关爱,提升了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

供稿:崇信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