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院警队“四个强化”促规范保安全
为确保新年度规范执法行为不走样、安全工作中心不偏离。近期,崆峒区院警队严格按照制度抓队伍,注重以“四个强化”促规范保安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组织行为。为把安全工作抓牢抓实,区院成立了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纪检、自侦、警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案安全领导小组,在法警大队下设办公室,法警大队长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确保了办案安全有组织、安全工作有机构、各项事务有安排、贯彻执行有督导和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为确保安全工作抓之有形、落地有声,区院坚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防范触觉延伸,做到自侦工作件件有预案、警务保障事事有预警、参办人员人人有承诺,一言一行项项有规范,确保了安全工作抓有把手、做有依据、督察有内容。三是强化风险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心中树红线、行为才规范。为此,警队在经常性教育奠基,针对性教育解惑,警示性教育鸣钟,个别性教育拉袖的基础上,坚持警务保障“四必办”。即必须清楚保障对象身体状况、社会关系、心理活动、涉罪性质等基本情况;必须进行安全工作风险预测和评估;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一对一的安全防范预案;必须有用警反馈意见。扎实的教育有力措施,促进了警务工作的规范,确保了办案安全。四是强化配合意识,规范用警行为。找准位、发准力、配好角是一个优秀警队和司法警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为此,警队注重培养干警主体职责意识、配合保障意识、服务监督意识,积极在一体化办案中调整梳理检警关系、努力在配合协调、监督制约中构建新型办案模式。同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派警用警,定期征求各部门警务工作意见建议,切实把派警用警工作放进了制度的“笼子”。
“四个强化”强化的是警队规范意识,促进的是执法规范行为,得益的是办案安全。目前,警队无论参与重大案件警务保障,还是履行高风险警务工作,都做到了安全顺利无事故,受到各级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