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院搭建三个平台及时传播“检察好声音”

27.03.2015  20:35

      今年以来,岷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机制,及时传播检察声音,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搭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平台。主动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网络等传统新闻媒体的合作,与检察日报、甘肃法制报、定西日报等媒体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借助传统新闻媒体受众群体广泛的先天优势,运用群众新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今年以来,已在报刊、网络发表检察宣传作品30余篇,电视播发3条。
        二是完善检察官网宣传平台。重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这一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制订实施了《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将网站9个栏目分别划归相关部门进行管理,设置了不同权限的账号,确定了专人负责,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更新丰富网站内容。自门户网站改版以来,网站点击率已超过6212人次,已经逐步成为该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树立该院新形象提供了重要窗口和平台。
        三是开通检察微博、微信平台。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了检察微博和微信,并制定出台《岷县人民检察院微博管理办法》,规范官方微博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即时更新发布法治前沿信息、检察工作新闻等。目前“岷县检察网”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00余条,检察宣传400余篇,“岷县检察”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4条,粉丝350人,关注1075人,“岷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开设“岷检动态”、“检察时事”、“以案说法”、“经典美文”等栏目,发布信息5期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