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院多措并举深化检务公开

09.09.2015  15:06

        近年来,岷县检察院积极顺应群众对检察执法公开、公正的期待,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加大互联网宣传工作力度。在依法、保密、规范的前提下,对检察工作中能够公开且适合网络公开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并重点宣传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办理质量高的重大案件、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受众面大、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更新及时的平台优势,加强科学管理和日常维护,以生动活泼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检察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检察开放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每一时期的工作重心设置活动主题、确定邀请对象,让社会各界代表和普通群众都能近距离地感知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通过组织参观办公办案区、召开情况通报会、观摩庭审等方式,在宣传检察院的职能、机构设置的同时,针对嘉宾群体的不同,或集中展现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民利、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成果,或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或是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使活动取得多层次的成效。
      三是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该院注重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在宣传形式上求突破,不断创新举报宣传模式。通过摆放展板、散发法律宣传单、提供法律服务、现场接受举报等形式,生动的向人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各项职能及举报知识,以及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等检务公开措施。发放《人民检察院举报知识问答》、《检务公开手册》等宣传资料,现场接受举报,现场接受法律咨询,为《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该院以案件评查为重点,逐步完善预警提醒、案中监督、案后评查为一体的质量监控机制,构建案件精细化评查体系。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实行每案三评,即案件承办人自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交叉互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审查的三级评查方式,从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案件效果及案卷归档管理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量化综合考核,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分类整改,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通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改变了以往检察机关内部业务骨干“自己评自己”的单一模式,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执法办案观念,增加执法透明度,让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