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检院利用新媒体努力打造“阳光检务”新平台

30.12.2014  18:08

      “没想到,这还能要回来!”近日,在外地打工的岷县申都乡村民宋永清通过“岷县检察”微信平台,查询到村书记包某在“7·22”地震灾后重建中因受贿罪被立案查处的信息后,及时联系,拿到了本人被索贿的3000元现金。这是岷县检察机关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展服务渠道和村民互动的第一次有益尝试。
      今年以来,岷县检察院按照深化检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搭建检民互动新平台,拓展检民沟通新渠道,加强“两微一站一厅”建设,努力打造“阳光检务”新平台。“两微”是指该院于2014年4月在新浪微博开通经实名认证的“岷县检察”官方微博,及2014年10月在腾讯微信开通经实名认证的“岷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一站”是指该院于2012年建成的“岷县检察网”官方网站。“一厅”即发挥案管、控申“窗口”部门优势,创建的检务公开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