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名未满14岁女生称遭性侵

08.07.2014  03:17

7月3日,事发的斑鸠店镇中学。附近村民称,常有社会车辆停在校门口诱骗女生。

    据《新京报》报道7月3日,东平县银山镇银悦宾馆。去年12月23日,晴晴称在这里被3名男子强奸。7月3日,事发的斑鸠店镇中学。附近村民称,常有社会车辆停在校门口诱骗女生。近日,新京报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3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

    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据调查,这几名男子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为好友,通过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发生性关系。

    当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述称曾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但都是彼此自愿,目前已将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义“控制起来”。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后并无保留相关证据,在办案上增加难度。

    记者调查发现,在斑鸠店镇,社会青年从镇中学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多年公开的秘密。

    斑鸠店镇中学是初中,有学生近千人,寄宿生较多。提起学生被性侵一事,学校附近商店一店员说,“七八年来就这样,校门口隔三岔五就停着好车,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车走了。

    记者从山东东平宣传部获悉警方对于女生遭性侵事件的警方调查报告。调查结论称。一,现有证据证实黄德峰、黄德武、卢道刚、郑龙才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没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故黄某等4人不构成强奸罪。二,卢某刚有强奸解某的故意和行为(未遂),已涉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