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深入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

21.04.2015  12:45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内涵发展,近日,酒泉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的通知》,通过三项措施为实验工作保驾护航,确保全市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和质量全面提升。

一是牢固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将落实《指南》精神与规范办园行为相结合,严格落实《甘肃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要求,对幼儿园园所名称、公告制度、办园规模、常规管理、一日活动、保教行为、课程设置、安全管理、卫生保健、饮食卫生、校车管理、师德师风、招生行为、收费行为等十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积极引导幼儿园牢固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将《指南》所倡导的科学理念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游戏活动、集体教学、常规管理等日常活动中,开展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要求的保育教育工作,切实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协调、全面发展。

二是强化培训考核,着力提高幼儿教师保教能力。紧紧围绕提高幼儿教师实施科学保教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将《指南》纳入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及专任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幼儿园、学区、县(市、区)为单位,通过邀请专家讲解、主题研讨、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并将培训、测试、考核相结合,积极开展幼儿教师学《指南》知识水平测试和用《指南》实践能力测试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定期对幼儿教师进行保育教育业务考核,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广大幼儿教师理解、掌握和运用《指南》开展科学保教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三是高度重视家长工作,实现家园共育目标。把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理念,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实现家园共育作为全面落实《指南》精神,深入推进实验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通过家园联系手册、校讯通、网站、家长会、家长园地、家长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幼儿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对幼儿家长定期进行《指南》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宣传培训,及时纠正一些家长存在的“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错误思想和“拔苗助长”的不当做法,积极引导家长关注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重视儿童的需要和兴趣,建立幼儿发展合理期望,自觉抵制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办园行为,推动家园共育取得新成效。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雷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