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
25.05.2016 15:15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5月25日消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8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其中涉及山西省3起。
1.晋城市兰花集团煤层气公司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兰花煤层气公司党总支原书记李景中、时任董事长庞东林、总经理王晋鳌同意,由常务副总经理李大江等人具体操办,该公司于2015年6月支出公款22.035万元超标准配备公车,2015年9月支出公款6000元违规购买发放礼品购物券。李景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庞东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晋鳌、李大江分别受到记过处分。
2.晋中市开发区科技办计划科兼综合科科长魏小明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8月7日至9日,魏小明借赴北京业务培训之机,携其妻子公款旅游。经晋中开发区纪工委会议2016年4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魏小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相关费用1018元。
3.吕梁市交城县汽车站站长马建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期间,马建生向包括其本人在内的单位职工发放手机通讯费共计3.345万元。经交城县经贸系统党委会议2016年4月22日研究,决定给予马建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县纪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交通局时任副局长陈四虎进行诫勉谈话。(记者 李楠)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25.05.2016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