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试点开展小额扶贫到户贷款

04.07.2014  12:28

  为缓解贫困农户贷款难题,我省将在全省贫困县实施“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今年将率先在吕梁山片区的岚县、兴县等7个县开展试点,以财政扶贫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银行贷款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我省119个县(市、区)中有35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新一轮扶贫攻坚主战场中,吕梁地区、燕山―太行山区两大连片特困地区21个县位列其中。近年来,我省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有了明显增强。但要解决全省329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任务仍然很繁重,没有大量的扶贫资金投入,扶贫开发的任务很难如期完成。

 

  现阶段面向农村的小额贷款机构只有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和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已经逐步退出我省贫困地区的小额金融市场,小额贷款供需矛盾突出;同时,由于银行贷款的抵押和担保门槛较高,也导致贫困农户贷款面临不少困难。

 

  省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今年将率先在岚县、兴县、临县、静乐县等7个县试点开展小额扶贫到户贷款,主要采取财政扶贫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的办法,为每个县注入约500万元风险补偿金,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补偿金总额的8倍以上发放贷款,从而带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业内人士指出,小额扶贫到户贷款通过创新金融服务,能够有效支持农村贫困户开展生产自救,既体现了扶贫到村到户的原则,又能有效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提升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