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积极部署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02.12.2015  18:51

自11月26日夜间开始,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山西省多个城市空气质量逐步转差,部分城市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山西省针对11月28日至12月1日省内部分地区出现重污染过程的情况,紧急安排部署,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

省级部署安排情况

11月26日,山西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其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主管副市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高建民指出,今年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全力以赴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抓好燃煤污染整治、面源污染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要积极作为,落实责任,通过加强组织、督促检查和严肃考核等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在会议上指出,今冬明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针对采暖期,突出抓好控煤工作;二是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三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四是围绕国家大气考核查遗补漏。郭长青厅长强调,今年冬季气温偏低、降雨偏少,总体气象条件偏差,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很容易造成重污染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各地要切实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管控清单,向社会公开应急响应措施和临时管控企业、工地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应急预案不能流于形式,急而不用,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要及时按级启动,果断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控制重污染天气。

11月27日,山西省环境监测总站《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专报》指出:根据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中央气象台气象模拟数据以及与省气象部门会商结果,预计11月28至30日期间,山西省区域将有一次中至重度污染影响过程。太原、晋中、忻州、临汾、运城、晋城、长治等城市可能逐步出现重度污染过程。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4月7日下发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2015]23号)市级预警的相关等级划分,山西省上述城市可能达到四级或三级预警等级,未达到省级Ⅰ级预警(红色)级别。根据预报情况,省厅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一方面加强强化与气象部门会商,另一方面督促各市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

11月30日至12月1日,按照山西省政府部署,郭长青厅长带队对晋城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了晋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工作情况,对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开展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和市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进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督查。郭厅长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细颗粒物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区域联防联控,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

太原、忻州、阳泉、晋城、临汾、运城六市应对情况

太原、忻州、阳泉、晋城、临汾、运城六市均发布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采取了相关措施。

(一)太原市

11月28日,太原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未来48小时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于11月28日12时至11月30日24时期间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Ⅴ级)响应并采取以下八项紧急措施。

一是对市区及清徐县工业企业,特别是太钢、一电、二电等重点污染企业以及污染排放强度较大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

二是暂停市区及清徐县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园林工地的土方作业和土方运输。

三是切实落实好市政府对208国道、新晋祠路等道路货车实时限行的措施;暂停渣土拉运车辆上路行驶;暂停太钢、一电、二电等工业企业物料、渣土的运输。

四是加大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确保道路清洁不起尘。五是坚决落实秸秆禁烧措施,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真正做到秸秆焚烧基本杜绝。

六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驻厂监控;对市区重点建筑工地实施驻地监控,物料、渣土实施全覆盖,同时加大工地洒水、喷雾频次,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

七是进一步加快洁净焦炭发放速度,推进洁净焦炭入村入户全覆盖。

八是由环保和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由每日两次增加为每日三次,根据气象条件变化,随时调整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并及时上报政府。

(二)忻州市

根据忻州市环保局和气象局的监测预报,11月30日及未来几日,忻州市忻府区将连续出现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1的重度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为PM2.5。根据《忻州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30日11时40分起,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蓝色)应急响应。

忻府区、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平市、定襄县人民政府,市属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忻州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全面落实IV级应急响应措施。

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三)阳泉市

阳泉市环保局于11月29日18:00启动蓝色预警,为期两天。

报社、广播、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阳泉市各公路检测站启动,严查火车“抛洒遗留”,禁止货运车辆不遮上路。客运总站、公交公司通知各运营单位做好应急车辆和人员准备,并组织运营单位管理人员对所属线路和重点站点进行监控,密切关注客流变化。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减少室外体育及户外活动,同时加强校园晨午检以及因病缺勤登记随访工作,教育学生外出时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卫生局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重污染天气防病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支持等等。各医疗机构做好相关疾病人员、药品、设备等应急准备工作。

(四)晋城市

根据晋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专家会商意见及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按照《晋城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及预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批准,晋城市11月29日10时45分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预防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呼吸道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五)临汾市

11月28日17时,临汾市环保局、气象局联合发布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市政府成立了三个督查组,立即开展了对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等督查。

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实施全时会商,及时发布信息。

市政府值班室实施日报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每日将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市住建局加强了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责令十七家工地停业整改,市公安交警出动交警400余人次,对黄标车、老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上路检查,查扣各类不合格车辆79辆。

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并向全市市民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六)运城市

根据运城市气象台和市环境监测站的会商意见,市政府定于2015年11月29日0:00-12月1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IV级应急响应。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建议经量少能源消耗;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较少原地怠速运行。

建议较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加大道路机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适当调整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