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狮身人面像”引埃及投诉 回应称不为创收
山寨“狮身人面像”引埃及文物部门投诉
近日有报道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座高仿的埃及古文物狮身人面像,遭到埃及文物部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投诉。“狮身人面像”所在的文化创意园负责人25日回应说:“该尊狮身人面像是拍戏用的临时性场景,一次性所用,拍摄完了就拆除改景。”同时他也表达了对古埃及文物的尊重。
创意园致歉称山寨不为创收
报道中提到的这座“狮身人面像”修建在石家庄市山前大道旁洞沟村东的空地上。雕像身长约80米,身高约30米,正面以及两侧面有小门可以进去。周围众多村民和游客都被吸引过来驻足拍照。有市民说:“我在网上看到过图片,挺好的,一拍发出去跟到了埃及一样。”
即便如此,因为这座建筑与埃及原版狮身人面像极为相似,还是引起了各界的关注。25日下午,河北“狮身人面像”所属的河北长城影视动漫旅游创意园负责人回应,该尊狮身人面像是摄制组根据电视剧剧情的拍摄需要,临时搭建的外景,将视拍摄进展适时改景。
据文创园负责人介绍,因该外景目前还处于在建状态,并未完全完工,因而缺乏必要的场景介绍和说明,以致部分网友未能完全了解该场景的建造初衷。对此,该负责人也对工作上的疏漏向网友表示歉意。
同时文创园负责人还表示,建造这座雕像并非恶意山寨埃及著名的建筑,没有以此创收的目的和行为。
埃及向联合国投诉复制行为
这座仿制的狮身人面像也引起埃及文物部门关注。他们表示,已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驻埃及代表投诉中国复制行为违反了有关条约规定。
在当地著名的新闻媒体《第七日》网站上,一些埃及网民留言对中国的复制行为表示不满。不过,也有一些埃及人认为,此事不值得小题大做。23岁的埃及大学生赛义德说,是否建造“狮身人面像”的复制品对他来说无所谓,埃及应该做的是加倍努力开发、完善本国的旅游资源,从而吸引更多游客来埃及欣赏真正的文物。
埃及文物专家阿卜杜勒-拉希姆·雷汉认为,复制“狮身人面像”行为违反了埃及《文物保护法》,只有埃及文物最高委员会有权批准埃及文物的复制,复制文物必须依据该委员会所确定的规格或许可条件,而且关键一点是复制品必须与原来的文物有所区别。同时,根据埃及文物国务部的规定,文物不能被随意移动并用于商业目的。
埃及文物国务部新闻发言人哈桑·萨阿杜拉认为,此事件并不是一场“危机”,也不会影响未来中埃两国的关系。埃及方面将此事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程序上采取的措施。哈桑表示后续处理将由埃及外交部负责,这件事不会影响到埃及旅游。
埃及文物部长表示,埃及呼吁中国有关方面遵守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公约。
中国驻埃及大使馆新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宗宇表示,大使馆尚未接到埃及方面正式通知,使馆方面也在跟踪事件进展。
□专家说法
我们在一些公园里面,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国家的标志性建筑这种景观,有的是微缩景观。那么,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到底对各国有多大的法律约束力?怎样做才能更好地保护人类共有的文化和自然遗产?
公约并无知识产权等明确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研究员柳华文表示,从报道上来看,石家庄做的是1:1的比例,但是究竟是在多大程度上相同或者相似,这个还是有疑问。
柳华文说:“1972年联合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于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做了重要的规定,中国和埃及都是这个公约的缔约国,应该重视公约在国内的履行,换句话说,中国作为缔约国在法律上承担履行公约义务的法律责任。另外一方面中国也是一个文明古国,地理大国,拥有众多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所以我们支持公约的宗旨和原则,这些都是确定无疑的。”
柳华文说:“公约本身主要是针对相关遗产直接遭受的自然、人为破坏以及损毁,相关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在这个公约里并没有规定得非常的明确。对于履行公约纠纷的终端解决机制,特别是赔偿方式、赔偿标准这些内容缺少明确的规定。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更需要缔约国加强友好的磋商,在协商的基础上加以解决。”
标注出处权利人降低侵权风险
在很多国家,世界公园、微缩景观并不少见,一些仿照其他国家著名建筑新建的建筑也经常引起网上的围观、热议,这些有没有侵权的风险?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常亚春分析:“要作为景观的话,具有独创性的,在著作权保护范围的,又在保护期限内的,这个要得到人家的授权,否则人家有可能会起诉你。属于公有领域的,比如历史上这些有名的建筑,你建这个,著作权肯定就不保护了,就看有没有列入联合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范围,如果属于的话,比知识产权力度还要大。知识产权毕竟还是一个私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知产室副研究员管育鹰建议,不管是做什么用,随时注意标注出处、权利人,可以降低侵权风险。“哪怕它是已经过了期的,你也最好写清楚,它是谁的,谁设计的,从哪儿来的,这样的话就没问题。”
综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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