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森林公安开展“天网行动 ”

05.09.2014  13:34


    近日,在山丹县境内相继发生非法猎捕、收购野生蝎子的不法行为,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山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天网行动”。

    今年来,山丹县部分群众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非法猎捕、收购野生蝎子的不法行为对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程度的破坏,给农牧业生产造成了较大危害。为制止非法猎捕、收购野生蝎子行为,维护生态平衡,县林业局、森林分局根据本辖区野生动物分布的特点和活动规律,坚持打击、防范、控制、治理、宣传多措并举,组织民警对该县清泉、位奇、东乐等沿滩群众盲目猎捕、非法收购野生蝎子的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近期为案件高发期,每天夜间组织执勤民警深入公益林区进行巡逻,并深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的清剿活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宣传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余份。查获并放生非法猎捕、收购的野生蝎子3公斤,收缴非法猎捕、收购蝎子用的LED蝎子灯、镊子、塑料罐、电子称等作案工具30余件,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宣传教育。  

    野生蝎子是益虫,主要捕食蝗虫等害虫,1只蝎子1年能吃掉1万只蝗虫等害虫。大量的非法捕捉,会造成蝎子数量急剧下降,导致这一地区野生动物食物链遭到破坏,最终会使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环境失去平衡,蝗虫、蚊蝇等有害生物泛滥成灾,庄稼会遭到破坏。通过开展这次“天网行动”,有效遏制了我县境内猎捕、收购野生动物的非法活动,有力地保证了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平衡。同时也提高了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在此,我们也积极呼吁大家,不做非法收购、滥捕野生行为,同时对非法行为进行积极举报,爱护我们的大自然,保护生态平衡,造福子孙后代。(张掖市林业局 毛明文 王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