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推动党建共同体规范化运行
近日,山丹县按照任务清单化、工作机制化、服务便民化的思路,制定出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共同体工作规范指引(第一版)》《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共同体工作规范指引(第一版)》,以规范促发展,以规范促提升,推动党建共同体规范化运行。
去年以来,面对社会治理新问题、城乡发展新矛盾、党建引领新要求,山丹县探索把融合党建作为突破口,打破条块、隶属限制,跨领域、跨行业、跨层级、跨地域打造了一批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党建共同体,成立非建制性功能型党委,合力推动党群干群关系、党组织之间、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这次出台的相关工作规范指引从组织设置、组织管理、组织形式、组织类型、组织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党建共同体申请、批准、组建、运行等,分别细化提出标准规范,在农村,提出围绕破解“空心村”难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采取“村+村”“村+机关”“村+企业”等联建模式,成立非建制性共同体党委,打造党建引领产业融合型、治理融合型等党建共同体,实行党员共管、阵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办、责任共担、发展共荣“六共”模式。在城市,提出围绕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采取“社区+社区”“社区+机关”“社区+农村”“社区+商圈+企业”等联建模式,组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打造党建引领治理融合型、服务融合型等党建共同体。
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乡镇党委采取月备案、季交流、年总结的方式,听取党建共同体工作汇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县委组织部采取观摩比、督查促、述职评议考等方式,对党建共同体运行情况综合考诺,根据考诺结果进行奖励补助和评星定级。建立党建共同体动态调整机制,将综合考诺结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党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和日常运行、作用发挥等情况,对党建共同体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撤销。
(责编:周婉婷、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