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水务局水政执法取得成效

07.11.2016  18:39

   本站山丹讯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了《山丹县水务局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了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采砂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1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 “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度了《山丹县水务局“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水行政执法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问题。

 

  二是规范水行政执法文档。开展了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逐一作了对照自查。通过评查,水行政案卷18项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许可条件符合法律规定,许可收费符合法律依据,许可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案卷审批办理合理规范。

 

  三是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花草滩煤田、长山子煤矿、兰新铁路等已建、在建项目落“三同时”制度落实;开展了河道专项整治检查,对县境内马营河、霍城河、黄浩河河道内采砂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防止新的水土流失。全年水政执法30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4起,其中河道管理3起,水资源管理1起,及时制止了水事违法行为。

 

  四是严格行政事项审批制度。按照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了水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工作。在承接取水许可审批事项以来,严格审批制度,全年共受理取水许可12项、审批机井10眼,新打水源地监测井8眼,加强了水源地监督管理。  (山丹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郭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