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实行河道规划管理 确保采砂秩序长治久安

16.07.2016  05:05

   本站山丹讯 为合理开采利用河砂资源,改变河砂开采缺乏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县水务局结合县域内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山丹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并经张掖市水务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该县水务局再次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由山丹县人民政府下发《山丹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

 

  《规划》设置可采区4处、禁采区11处、保留区2处,符合河道防洪要求。 一是 确定相关河流采砂禁采区范围和河段、采砂允许开采区范围和计划开采量,以及采砂保留区范围。对不宜开采的区域,如水工程、桥梁等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范围、饮用水水源等保护区,明确划定为禁采区,还将河道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段、气象台站台风预警信号发布至解除时段等不宜开采的时段,划为禁采期。 二是 确定总量控制指标和分年度开采计划,确定河道内采砂深度4-5米,可采区4处,本次规划期(2016-2020年)控制开采总量225万m 3 三是 努力建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管理模式,通过采取制度建设、规划先行、采砂许可、标准化科学管理、监督检查等措施,逐步建立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长期、科学、有序的管理目标,为河系防洪保安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确保采砂秩序的长治久安。  (山丹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李小鹏 管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