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有效服务生态环境保护

08.04.2018  17:24

      2017年以来,武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将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部署开展,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自觉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好成效。2017年至今,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4件8人,起诉25件39人。充分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手段,坚决纠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2件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
      武威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深入排查,深挖案件线索。全市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沟通,集中深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环保、林业、国土、水务等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通过查阅台账和案卷,对各行政执法机关2017年查处的破坏环境资源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重点对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等行政案件进行监督,认真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涉嫌犯罪线索。共调阅检查行政处罚案件345件,其中:环保部门106件、林业部门165件、国土部门57件、水务部门17件。经专项检查,共发现5件涉嫌犯罪线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加强内部协作,实现资源共享,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坚持互通信息,确保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信息共享,线索及时移送。加强与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和完善,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合力。凉州区检察院与凉州区环保局、凉州区公安局会签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执法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古浪县检察院制定了《古浪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黄羊川镇检察室对辖区内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意见》,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武威市检察机关通过参与综合治理,保障绿色发展。对破坏生态环境整改工作中发现的天祝县4个采矿项目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积极介入督促整改,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其它违法问题,查清问题后及时向政府提出对相关企业停止开采、吊销执照、恢复植被的检察建议,使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对《祁连山地区武威段和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改方案》中涉及的问题线索,深入保护区实地走访了解,对保护区内83个采矿、旅游、交通及水利设施等项目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和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天祝县检察院针对祁连山周边地区20余家洗车行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庄浪河道的行为、保护区内的布尔智民族风情园在未办理用地、环评、林区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经营,造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分别向环保局、旅游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使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加强法律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武威市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开展“检察宣传月”“法制宣传五进”活动,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村入户开展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各乡镇、村社开展法治宣传40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30000余人;开展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200余次,向学校师生详细解读《环境保护法》,分发环保法律知识宣传手15000余册,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作用,延伸检察机关监督触角,定期对祁连山沿线群众、企业进行环境普法教育,广泛宣传打击破坏环境资源法律政策及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使民众了解破坏环境资源的危害,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和生态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