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设置歧视条件

09.04.2015  15:29

  4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条件。

  据介绍,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前一周将招聘信息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也可在本企业网站、其他社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县、区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本级人社部门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区,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至少在报名开始的一周前在政府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报名时间不得少于7天。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及时发布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条件,要确保招聘信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其内容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