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属不正当竞争被判赔100万元

30.07.2015  01:46

    【据新华社西安7月29日电】记者29日下午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北京奇虎公司停止使用360杀毒软件、360安全卫士软件对北京搜狗公司的搜狗浏览器默认设置实施篡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网站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赔偿包括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损失100万元。

    西安中院受理该案后,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软件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被西安中院裁定驳回。奇虎科技公司、奇虎软件公司提出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之后,西安中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