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昨日听证 第一级水量多少成争论关键

29.08.2015  13:28

  原标题:我市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昨日听证第一级水量多少成争论关键

   中国甘肃网8月2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王星明 首席记者 马军) 3天之间,兰州市分别召开了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两大听证会,因为水与气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8月28日,在兰州市召开的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14名听证代表(原定15名,实到14名)一致赞同建立阶梯制度,但对于公布的两套方案,却各执己见。市物价局表示,会后将综合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上报市政府,做出最后的决定。

  A、兰州属国家严重缺水城市之一

  依据国家、甘肃省等政策,兰州市将在2015年年底以前建立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从甘肃省全省14个市州来看,除甘南、庆阳外,全省其他12个市州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阶梯水价制度。酒泉目前第一级水量是10立方米/户·月,张掖、金昌、武威、嘉峪关、临夏第一级水量是9立方米/户·月,白银、定西、平凉、天水、陇南第一级水量为8立方米/户·月。

  据了解,兰州城市日供水设计能力为138万立方米(含工业一、二次水),拥有DN75以上管道740.89公里;涵盖城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和榆中县部分地区。现有供水合同用户9309户,城市规划区内供水普及率为95%(不含自备水源),用水人口约305万。近年来,兰州市积极推行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按户收费”,为加快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创造条件。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兰州市靠着黄河,不可能缺水,事实上,因受自然条件制约,兰州市整体水资源利用不充分,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仅为742立方米,属国家严重缺水城市之一。

  根据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城镇居民阶梯用水量调查报告》,在选取了户表改造“一户一表”的4个小区2015户,选定1131户为样本,采集数据,对其去年用水量进行了调查,第一级每户月平均用水量为6.42立方米;第二级为9.75立方米。并参照国家对甘肃城市用水量的建议值《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每户月均用水量为7.8立方米,拟定阶梯用水量。

  B、看看已公布的两套方案,哪套才是你的菜?

  方案一: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核定为8立方米/月·户(含8立方米),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执行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即:1.7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核定为10立方米/月·户(含10立方米),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1.5倍执行,即用水量8-10立方米/月·户,价格为2.6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超出10立方米水量的用水部分,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3倍执行,价格为5.25元/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级水量按覆盖超出80%以上居民家庭

  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核定为10立方米/月·户(含10立方米),充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执行现行居民用水价格,即:1.7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核定为13立方米/月·户(含13立方米),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1.5倍执行,即用水量10-13立方米/月·户,价格为2.6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为超出13立方米水量的用水部分,价格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的3倍执行,价格为5.25元/立方米。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将按高于第一阶梯价格水平确定。

  C、超出4口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用水量增2立方米

  在听证会上,市物价局详细介绍了计量缴费周期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以年作为计量缴费周期,用水量在周期间不累计、不接转。

  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通过增加用水量基数解决。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原则上以住户或水表为单位。一个居民住户居住证或一个水表对应一户居民,超出4口人的家庭,可持居住证明或社区证明到水务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用水量增加2立方米。

  实行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应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级水价相对稳定等。

  推进“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按户收费”改造是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格制度的基础条件。必须先强制推行城镇新建、在建住宅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按户收费”,依照《兰州市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按户收费”的实施意见》设置分户水表,便于户外读表;同时,积极推进城镇既有住宅户表改造工作。鼓励新建、在建住宅和户表改造水表应积极推行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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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阶梯水量制定都有啥依据

  对于兰州市民来说,最想知道的除了价格之外,就是阶梯水量的制定理由是什么?调查数据是如何来的?8月28日,在听证会上,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以下简称市价监局)公布了关于兰州市城镇居民阶梯用水量调查报告。据介绍,该局在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物业公司配合下,于2015年6月24日至7月8日对完成户表改造的中石化五建公司及未完成户表改造的5家物业公司3364户用户2014年用水量进行调查。调查情况显示,已经完成户表改造调查样本2014年第一级平均用水量为6.42吨/月·户,未完成户表改造调查样本2014年第一级平均用水量为12.13吨/月·户。

  根据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中石化五建公司所属康乐路小区、西固东区、26号街区、西固东区136号楼,共2015户已完成户表改造用户数据,市价监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依据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278户数据,将居住不稳定,用水波动较大,没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剔除,最终选定1131户样本为调查样本,并对其2014年城镇居民用水量进行调查。

  结果显示,1131户调查样本2014年第一级水量每户年均用水量为77吨,月均用水量为6.42吨/月·户;1131户调查样本2014年第二级水量每户年均用水量为117吨,月均用水量为9.75吨/月·户。

  为验证户表改造用户用水量的合理性,市价监局在兰州新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物业公司配合下,依据5家物业公司提供的3292户数据,将居住不稳定,用水波动较大,没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剔除,最终选定2233户样本为调查样本,并对其2014年城镇居民用水量进行调查。

  结果显示,2233户调查样本2014年第一级水量每户年均用水量为145.50吨,月均用水量为12.13吨/月·户;2233户调查样本2014年第二级水量每户年均用水量为211.05吨,月均用水量为17.59吨/月·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