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21日听证

06.08.2015  04:08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建立阶梯价格制度是国务院今年重点改革任务之一。8月5日,兰州市物价局发布公告,将于8月21日召开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此次听证会有两套方案备选。不过,记者注意到,两套备选方案的第一档用气量均执行现行基本价格,即1.70元/立方米,也就是说,不管哪一套方案,八成居民家庭用气不受影响。

    两个方案,看看哪个更合适?

    方案一:按照国家发改委阶梯气价指导意见,普通居民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20立方米/月以内,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执行现行基本价格,即:1.7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为21—30立方米/月以内,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执行现行基本价格的1.2倍,即:2.0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30立方米/月部分,执行现行基本价格的1.5倍,即:2.55元/立方米。

    方案二:考虑到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适当扩大居民分档气量。普通居民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25立方米/月以内,可覆盖80%以上居民家庭用户,执行现行基本价格,即:1.7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为26—30立方米/月以内,用气价格为2.04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30立方米/月部分,用气价格为2.55元/立方米。

    此次听证会的参加人中,消费者6名:张建、褚晓玲、刘文轩、许虹、王哲辉、欧海玲;经营者3名:祁振军、王克新、汪积忠;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2名:白建军、安泽平;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张涛、李晓远;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2名:毕春梅、朱文虎。听证人为:李发庭、韩林、冉一翔。

    全省阶梯价格制度将于年底全面实施

    在兰州市即将召开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之即,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为推进我省阶梯价格制度工作,我省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建立了阶梯价格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目前,我省阶梯价格制度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确保年底全面实施。

    在阶梯水价方面,武威、金昌、白银和定西4市已建立并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其余10个市州正在稳定推进;阶梯气价方面,除甘南州和陇南市尚未通气,暂不实施城市居民阶梯气价外,大部分市州制定了方案并已完成了专家论证会,将召开居民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