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下月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用水阶梯价格明年实行

28.10.2015  09:13

    原标题:兰州下月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明年1月1日开始实行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水第一级用水量或将为月均12立方米。

    ◆1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阶梯制度,居民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或将为月均30立方米。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以家庭用户为单位,以年作为计量缴费周期,周期间用水量不累计、不结转;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按户收费”的合表居民用户,暂执行现行1.75元每立方米价格。

    ◆今后国家出台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时,兰州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顺调,不再进行听证。

    10月26日,兰州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研究并通过关于建立城镇居民用水、用气价格制度事项,正式确定了兰州市的执行方案,决定从1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阶梯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按照此次兰州市物价局建议的初步方案,居民用水、普通居民家庭生活用气和壁挂炉独立采暖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都将比此前听证会上公布的两套方案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力求80%居民生活不会因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受到影响。最终方案最快将在本周正式对外公布。

    阶梯气价解读

    居民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或将为月均30立方米

    根据听证会大部分代表的意见和各种渠道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兰州市物价局向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普通居民家庭用气在方案二基础上第一档用气量增加5立方米每月,第二档增加10立方米每月,即普通居民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360立方米每年、第二档用气量为360-480立方米每年、第三档为超出480立方米每年的部分。

    壁挂炉采暖家庭采暖期月均采暖用气量为408立方米

    兰州市物价局建议,壁挂炉家庭采暖用气在采纳听证方案二的基础上各档用气量增加30立方米每月,即第一档用气量为2040立方米每年以内(含2040立方米,采暖期月均采暖用气量为408立方米,不含生活用气);第二档用气量为2040-2520立方米每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2520立方米每年部分。

    每户月均用气19立方米可覆盖80%的普通居民家庭

    按照国家规定,普通居民家庭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按照1∶1.2∶1.5的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根据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对天然气成本监审,2012-2014年三年居民用天然气平均成本为1.82元每立方米。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共入户调查采集样本23588户,调查结果为,普通居民家庭每月平均用气量为13.58立方米。每月用气量达到19立方米,可覆盖80%的普通居民家庭,壁挂炉采暖户月均用气量为85.76立方米,每月达到119立方米,可覆盖80%的采暖户。

  第一档用气量增加至30立方米

  8月26日召开的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上,大多数代表倾向于普通居民家庭用气的第一档用气量为25立方米每月、第二档为25-30立方米每月、第三档为超出30立方米每月的部分,以及采暖壁挂炉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140立方米每月、第二档为140-180立方米每月、第三档为超出180立方米每月的部分的方案。按照国家要求,三个档的价格分别按现行每立方米1.7元及其1.2、1.5倍执行,即第一档1.7元每立方米、第二档2.04元每立方米、第三档为2.55元每立方米。

  兰州市物价局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提出普通居民家庭用气在方案二基础上第一档用气量增加5立方米每月,第二档增加10立方米每月,即第一档用气量为360立方米每年、第二档用气量为360-480立方米每年、第三档为超出480立方米每年的部分。

  采暖用气量月均为每户408立方米

  按照此前听证方案,独立采暖壁挂炉家庭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120立方米/月或140立方米/月。兰州市物价局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壁挂炉家庭采暖用气在采纳听证方案二的基础上各档用气量增加30立方米每月,即第一档用气量为2040立方米每年以内(含2040立方米,采暖期月均采暖用气量为408立方米,不含生活用气);第二档用气量为2040-2520立方米每年;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2520立方米每年部分。

  兰州市将建立气价联动机制

  据了解,从今年11月1日起,兰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实行顺价调整机制。换言之, 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因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调整,而形成单一购气成本推动型的价格顺调,将不再听证。

  (记者 范海瑞 首席记者 崔亚明)

   阶梯水价解读

  居民用水第一级用水量或将为月均12立方米

  兰州市物价局结合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又综合“民情通”、价格咨询举报电话等各种渠道意见建议,向兰州市市政府常务会建议,将各级用水量依次每月增加2立方米,即第一级12立方米、第二级12—15立方米,第三级为超过15立方米的部分。

   听证会两套方案第一档用水量为8m3/月·户或10m3/月·户

  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选取了4个小区2015户,选定1131户为样本采集数据,对其2014年用水量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报告,第一级每户月平均用水量为6.42立方米,第二级为9.75立方米,并参照国家对甘肃城市用水量的建议值——每户月均用水量为7.8立方米,拟定阶梯用水量,提出了听证方案。

  按照国家一、二、三级阶梯用水价格按1∶1.5∶3的比例安排,两个方案均将第一级用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分别核定为8立方米、10立方米,执行现行每立方米1.75元价格;第二级用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分别核定为10立方米、13立方米,按1.5倍执行每立方米2.63元价格;第三级为超出10立方米、13立方米的按现行价格3倍即5.25元每立方米执行。

   居民家庭每户每月用水不超过12立方米将不受影响

  在8月28日举行的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14名听证代表在对这两个方案的听证中,2名同意第一方案,11名同意第二方案,1名对两个方案均持反对意见,建议增加第一级用水量。兰州市物价局在听证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后,兰州市物价局又综合“民情通”、价格咨询举报电话等各种渠道意见建议,都倾向于第二方案。后在采纳大家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将各级用水量依次每月增加2立方米,即第一级12立方米、第二级12—15立方米,第三级为超过15立方米的部分。

   超过4口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用水量增加3立方米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以年作为计量缴费周期,周期间用水量不累计、不结转;未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按户收费”的合表居民用户,暂执行现行1.75元每立方米价格。

  根据兰州市物价局的建议,一个住户居住证或一个水表对应一户居民,超过4口人的家庭,可持户口本到小区物业或水费代收点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用水量增加3立方米;供水企业每月向残疾人贫困户家庭赠送4立方米用水。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