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下月举行

21.11.2016  20:35

  11月1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2016年12月8日,我市将举行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听证会有两个听证方案。方案一: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进行调整。即: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上调0.15元,调整幅度为18.75%。方案二:以我市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1.32元/立方米为基础标准,按照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量占总污水处理量60%的比重来确定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即: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7元/立方米。上调0.47元,调整幅度为58.75%。

  据了解,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有6名。他们是:王玲、李金燕、朱永平、黄金龙、关利河、李典恩;经营者代表有3名(王慧、蔡兴岷、段德华);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方代表2名(鲁耀东、李奉洁);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代表2名(窦立宝、王宝山);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2名(张鹏、谢旺胜)。此次听证会的听证人是:卢光杰、冉一翔、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