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举行 仅1人反对涨价

12.10.2014  11:28

    10日上午,兰州市城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在中山宾馆召开。与会的16名听证参加人,对兰州市物价局提出的两套调价听证方案进行听证。经听证,16名参加人中有8人赞成上调1.20元,4人赞成上调1.40元,3人同意涨价但应重新修改涨价方案,1人反对涨价。

    在听证会总结阶段,此次听证会听证人之一、兰州市物价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李发庭表示,听证会上,大家充分表达了自己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结束后,我们将积极采纳,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原原本本地向市政府汇报,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起草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以供决策。

    据介绍,2013年以来,国家先后两次调整了天然气价格,兰州市相继三次调整了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而去年兰州市只调整了非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一直未做调整,全额由财政补贴,补贴资金达3.44亿元。为了疏导国家天然气调价对兰州市天然气集中供热的影响,减轻财政补贴压力,保障供热企业正常运转。经兰州市政府同意,拟调整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

    此次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只疏导2013年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的0.65元/立方米。2014年1月和9月两次上调的0.46元/立方米,暂由财政全额补贴疏导,调价未达到成本的差价由供热企业承担消化。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对2013—2014年供热期成本监审,天然气集中供热成本为5.87元/立方米。这一成本是以基础成本和天然气销售价格2.12—2.40元/立方米加权平均计算的,并且没有考虑今年9月上调的0.18元/立方米。实际到今年9月天然气销售价格已上调1.11元/立方米,达到2.58元/立方米,经测算综合热价达到6.73元/月·立方米。若一次调整到位,居民难以承受。因此,应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本次天然气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按照价格调整疏导一部分、财政补贴一部分、供热企业让利一部分进行。为此,兰州市物价局提出了两个调价方案:

    方案一: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由4.2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5.40元/月平方米,上调1.20元,调整幅度为28.57%。与成本差价0.47元。

    方案二: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由4.2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5.60元/月平方米,上调1.40元,调整幅度为33.33%。与成本差价0.27元。

    2014年1月和9月两次上调的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0.46元/立方米,由财政按热价对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予以补贴,共需补贴资金约2亿元。

    兰州市物价局为此还测算、评估了调价后的影响:

    一是对居民的影响。天然气集中供热价调整后对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影响较大,将增加一般收入家庭支出,给生活带来影响。按人均居住面积22平方米计算,方案一在一个供热期人均增加支出132元;方案二人均增加154元。

    二是对供热企业的影响。此次调价仍未到位,成本倒挂,供热企业仍然运转困难,特别是方案一,成本倒挂0.47元,倒挂比较严重,供热企业仍不能弥补成本。为此,兰州市物价局提出了五点配套措施:

    一、按照国家天然气调价由各方统筹分担的要求,建议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应充分体现政府、供热企业和热用户三方分别承担的原则。

    二、为减轻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建议政府适当加大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的补贴力度,适度提高补贴标准。

    (原标题:兰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昨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