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昨日举行

11.10.2014  13:31

    为了积极疏导和化解天然气价格上调造成供热成本大幅上升的压力,减轻财政补贴负担,保证今冬明春供热期正常供热。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拟调整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10月10日上午,来自消费者群体、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经营企业等各界的16名代表(应到17名,实到16名)参加了我市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我市现行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是2012年调整的价格,住宅为4.20元/月·平方米。听证会上,物价部门就我市供热价格的调整,提出了两套方案供代表们选择。

    两套方案

    方案1: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由4.2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5.40元/月·平方米,上调1.20元,调整幅度为28.57%,与成本差价0.47元。

    方案2: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由4.2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5.60元/月·平方米,上调1.40元,调整幅度为33.33%,与成本差价0.27元。

    调整影响

    一是对居民的影响。天然气集中供热价调整后对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影响较大,将增加一般收入家庭支出,给生活带来影响。按人均居住面积22平方米计算,方案一在一个供热期人均增加支出132元;方案二人均增加154元。二是对供热企业的影响。此次调价仍未到位,成本倒挂,供热企业仍然运转困难,特别是方案一,成本倒挂0.47元,倒挂比较严重,供热企业仍不能弥补成本。

    现状全市天然气供热占供热总面积的6成多

    目前,我市城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供热锅炉总吨位7650蒸吨,总供热面积约8762万平方米。天然气集中供热面积5670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64.7%。其中居民住宅供热面积4035.53万平方米。占天然气集中供热总面积的66.7%。此次监审的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天然气供热企业2013年底供热面积为170.50万平方米,占全市天然气供热总面积的2.3%。其中:一类住宅面积为152.62万平方米;二类:办公、教学、医院面积为6.55万平方米;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面积为0.05万平方米;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面积为11.82万平方米。现行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为4.2元∕月·平方米,是2012年9月国家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后的价格。

    2013年7月,国家调整了天然气门站价格,我市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由1.47元/立方米上调至2.12元/立方米;2014年1月又上调至2.40元/立方米。

    2014年9月,国家再次上调天然气门站价格,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40元/立方米上调至2.58元/立方米,三次共上调1.11元/立方米。天然气集中供热用气价格的变化远远超过了10%,达到了75.5%。

    去年,考虑到2012年我市刚调整了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间隔时间短,居民承受压力大。因此只调整了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未对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作调整,其差额由财政全额进行了补贴。

    原因供热价格与供热成本倒挂

    2005-2012年间,我市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一直为3.3元/月·平方米。2012年调整天然气供热价格时,更多地考虑了天然气涨价因素和居民的承受能力,没有兼顾供热企业的其他成本变化,调整后的居民天然气供热价格与成本仍然倒挂0.39元/月·平方米。在2013年天然气调价时,只调整了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使供热企业政策性亏损逐年增加。

    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两次上调了天然气门站价格,造成供热成本大幅上升。今年城区四区燃煤锅炉“清零”后,天然气用气量将达到6.3亿立方米。

    按天然气价格每方调增0.65元计算,仅此一项将加大供热成本4亿多元。今年又两次调价,每方增加0.46元,又将加大成本近2.9亿元,总成本加大6.9亿多元,供热企业亏损大幅度增加,直接影响供热企业正常运转。

    财政补贴负担沉重。2010年后特别是2012年以来,国家连续上调天然气价格,而天然气供热价格一直未能调整到位,给市、区财政带来很大压力。

    经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对2013-2014年供热期成本监审,天然气集中供热成本为5.87元/月·平方米。这一成本是以基础成本和天然气销售价格2.12-2.40元/立方米加权平均计算的,并且没有考虑今年9月上调的0.18元/立方米。实际到今年9月天然气销售价格已上调1.11元/立方米,达到2.58元/立方米,经测算综合热价达到6.73元/月·平方米。若一次调价到位,居民难以承受,会引发许多矛盾。因此,调价应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本次天然气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按照价格调整疏导一部分、财政补贴一部分、供热企业让利一部分进行。

    释疑

    “凡听必涨”还是“凡调必听”?

    在听证会上,兰州市物价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李发庭就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是“凡听必涨”还是“凡调必听”做了解答。

    根据法律法规,价格听证会是政府定价(调价)过程中一个必须进行的程序和环节,听证会不是“定价会”,更不是定价(调价)的“表决会”。价格听证会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听证,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范定价行为、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进行价格决策的一个程序或一个环节。对听证参加人,《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五个部分组成。其中,消费者人员不得少于听证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为了进一步增强听证会的透明度,更加广泛的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本次听证会增加了听证参加人的数量达到了17人(实到16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达到7人。

    建议

    适度提高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

    物价部门就热价调整相关配套措施提出了建议。

    一是按照国家天然气调价由各方统筹分担的要求,建议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应充分体现政府、供热企业和热用户三方分别承担的原则。

    二是为减轻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上涨对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建议政府适当加大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力度,适度提高补贴标准。

    三是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上调,应体现分步疏导,逐步化解,最终到位的原则。

    四是加强监督,优化管理,保证运转,做好服务,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并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五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广大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记者王星明/文赵庭那/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