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为啥不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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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决定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通知精神,我市随即也调整了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市物价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记者:最近,国家发改委降低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按照这一政策,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哪些调整?
市物价局:这次国家发改委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同时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做调整。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由现行的2.13元/立方米,下调为1.43元/立方米,下调0.70元/立方米。根据政策规定,此调价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浮动,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我市根据《甘肃省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将非居民天然气分类销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标准分别进行同向等额顺减,即:分别下调0.70元/立方米。一是集中供暖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2.45元/立方米调整为1.75元/立方米;二是上游供气企业供加气站用气销售价格由2.85元/立方米调整为2.15元/立方米;CNG加气站终端销售价格由3.60元/立方米调整为2.90元/立方米;三是一般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由2.69元/立方米调整为1.99元/立方米;特大工业(年用气量1亿立方米以上)用气销售价格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
记者: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我市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影响如何?
市物价局:此次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对我市天然气集中供热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减轻了天然气集中供热压力。办公、教学、医院、宾馆、饭店、厂房等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相应有所下调。
记者: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我市其他行业有何影响?
市物价局: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我市公交、出租车、一般工商业来说,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我市公交价格在全国属于较低水平,企业运营亏损较为严重,此次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交企业亏损,有助于公交企业的发展。同时,提高了出租车司机群体的营业收入,有利于出租行业的稳定和发展。此次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降幅较大,也减少了一般工商业的运营成本,按我市2014年度一般工商业实际用气量测算,该行业可减少成本支出约1.45亿元。可以提高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行业利润空间,有利于我市工商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非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了,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为什么没有调整?
市物价局:这次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天然气集中供热涉及的非居民供热价格和居民供热价格都进行了认真的测算、分析和研究,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没有进行调整的主要原因在价格成本方面。
(1)2014年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后,供热成本与供热价格依然倒挂。一是自2013年以来,截至2014至2015年供热期前,国家发改委先后两次调整了天然气价格,根据调价政策,我市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共上调了1.11元/立方米,集中供热天然气价格达到了2.58元/立方米。二是由于天然气价格上涨原因,我市于2014年相应调整了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但调整时更多的考虑了居民承受能力的因素,仅由4.20元/月·平方米调整为5.00元/月·平方米,而当时综合热价已达到了6.73元/月·平方米。三是供热价格与综合热价的差额由财政全额进行了补贴。2013至2014年供热期财政补贴资金3.44亿元,2014至2015年供热期财政补贴资金共3.60亿元,两个供热期财政共计补贴资金7.04亿元。
(2)今年4月1日国家在对天然气门站增量气、存量气价格并轨时我市下调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额度0.13元/立方米,加上这次集中供热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额度为0.70元/立方米,两次下调后,较2014年共计下调了0.83元/立方米。
(3)如不考虑人工工资上涨等其他成本发生的变化,只考虑天然气价格因素,按照2014年我市天然气集中供热综合热价6.73元/月·平方米,居民住宅供热面积4035.53万平方米,单位面积耗气量2.086立方米/月·平方米计算,我市集中供热天然气价格下调后(今年两次共下调0.83元/立方米)综合热价为5.00元/月·平方米。天然气集中供热居民类现行价格与天然气价格下调后的综合热价持平,全部供热企业对居民住宅供热一个供热期可减少购气成本为3.5亿元。
综合上述因素,集中供热天然气价格下调后,只能基本消化财政对居民住宅集中供热的补贴。因此,经研究,居民天然气集中供热价格暂不做调整。对这次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前供热时段居民供热价格与综合热价差额部分仍由财政予以补贴。
记者: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调价工作平稳实施?
市物价局:对此次价格调整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供热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正常供热,不断提高服务和供热质量,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和价格政策。交通部门要督促公交、出租车行业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使公交、出租车客运服务工作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对价格调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价格主管部门对执行中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要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