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至420元

04.11.2016  16:08

    原标题:今年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至420元

    个人缴费水平同步提高

    8月29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明确,2016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缩小政策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使城乡居民更多地享受医改红利。

    《责任分工》提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工作进度,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城镇居民正常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学生8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人均120元左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记者 王耀 张丽丽)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