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责任完成 位居全省第一

18.04.2015  14:50

  原标题: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责任完成位居全省第一

   中国甘肃网4月1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4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各市州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三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兰州市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责任完成中排第一位。

  据了解,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前三位依次为:兰州、嘉峪关、金昌;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依次为:临夏、陇南、天水,兰州位居第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依次为:临夏、白银、兰州。

  省政府办公厅在通报中指出,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我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省政府第八次全体会议要求,切实把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任务,认真分析找准增收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盯全面完成全年增收目标,层层细化分解工作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增收措施落实,确保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因化解过剩产能而失业的人员、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持续扩大就业规模,稳定就业形势,确保完成全年全省新增就业40万人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