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一般疾病单次住院最高救助8000元

14.08.2014  10:09

  原标题:兰州市出台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办法

  一般疾病单次住院最高救助8000元

   中国甘肃网8月1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兰州市制定《兰州市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四类人被纳入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一般疾病单次住院救助控制上限为8000元。

  据了解,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是指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对象在兰州市辖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实际自付部分按规定比例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与就诊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救助服务。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对象是指本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患有市级民政部门公布的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的城乡低收入对象、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

  按照《办法》规定,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救助金上限分为年度救助总额上限和单次住院救助控制上限。年度救助总额上限按照《兰州市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般疾病单次住院救助控制上限为8000元;重大疾病单次住院救助控制上限具体标准参照市民政部门公布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及上限执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由定点医疗机构凭有救助服务对象亲笔签字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单》、救助服务对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凭证、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及诊断证明汇总并上报上季度应结算报表及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