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用章无据可依 一年盖章五六百次

19.01.2015  18:28

  中国兰州网1月19日消息 家住西单附近的刘女士最近遭遇到一桩“不平等待遇”,她到社区居委会开一张“停车证明”,居委会却拒绝为她盖章。“和我们隔着一条街的新文化街居委会,居民拿着户口本或者租房合同就可以盖章,我们这边的居委会却说,这个事情不归他们管,不能随便盖。”刘女士搞不明白,居委会隔着一条街,管的事难道就不一样了?

  一纸证明为何两种对待?采访了本市多家居委会之后,记者发现刘女士所谓的“不平等待遇”竟然是一种常态。“现在居委会的章比政府的章好使,居民什么事都来找居委会盖章,我们用章只有大的规定,没有细则,很多事情只能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掂量着办。”一位居委会主任无奈地向记者表示,居委会的章已经成了“万能章”,盖或者不盖,都让人为难。

  错位

  待遇不平等的并非只有“停车证明”,入冬以来居委会盖的最多的章是“煤火费证明”,而这个证明应不应该盖章,一直令石景山区鲁谷重聚园社区居委会主任毛颖芳纠结不已。

  “来我们这里盖章的大多数都是嫁到这个社区的外地媳妇,丈夫在国企工作,她们必须得开一个未享受供暖补贴的证明,丈夫才可以在单位领取供暖补贴费。”面对这些外地媳妇的盖章要求,毛颖芳为难了,因为按照规定,她们应该回到原籍开证明。“这个事情虽然不大,但是挺棘手,因为我们居委会并不掌握她们是否在原籍享受供暖补贴,有些居委会就不给盖这个章。”

  几经考虑之后,毛颖芳还是决定给她们盖,“毕竟为了盖这么个章回趟原籍太麻烦了,虽然无法核查,但我要求她们写一个‘未在任何地方享受供暖补贴’的保证书,以后一旦出现问题,她们自己要承担责任。”这个写保证书的办法是毛颖芳自创的无奈之举,在她看来,居委会应该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帮助居民解决困难。

  除了“保证书”,毛颖芳为了盖章还让人写过“目击证明”,那是不久前一位被狗咬伤的居民找到居委会,说必须有居委会开的证明,保险公司才能赔款。“我们怎么证明他被狗咬了?我们又没亲眼看见?”可是不盖章这个居民就得自己负担医药费,最后,毛颖芳想了个办法,找了几位当时目击狗咬人事件的居民做证人,写下了“目击证明”,确保事情属实才盖了章。“我一个居委会主任,都干上律师的差事了。”毛颖芳无奈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