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长瞒报“裸官”身份不能“一免了之”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地税局原局长、党组书记郑成安因瞒报配偶移居国外,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报道称,2013年3月郑成安的妻子张某便移居澳大利亚(长期居留许可),郑本人也持有因私普通护照。但郑一直没有向组织报告个人的这些重要事项,即使是在省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查问其配偶移居国(境)外情况时,也没有如实报告。显然,郑一直刻意向组织隐瞒着其“裸官”身份。只是纸终究包不住火,郑的“裸官”身份还是暴露了。
不愿以真面目示人,郑成安刻意隐瞒“裸官”身份的缘由尚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背后必有不能说或见不得人的隐情。那么,这种隐情是什么呢?是为避“裸官”本身之嫌,还是“你懂的”那些违纪违规行为?
“裸官”并非一定是贪官,但裸官很容易转变为贪官。梳理近几年来落马贪官不难发现,裸官和贪官之间存在着相互转化关系,从庞家钰到周金伙,从杨湘洪到张曙光等等。“老婆定居国外了,儿女出国留学了,财产基本转移了,随时准备跳船了”,网上流传的段子虽然有些夸张,但“裸官”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或权力滥用乱用时,往往一有风吹草动就“闪人”。因而,强化对“裸官”的管理,既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需要,也是预防腐败的应有之义。
如此,郑成安缘何要隐瞒“裸官”身份,恐怕并非仅仅是配偶移居国外那样简单。隐瞒本身就让人质疑,何况,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部门,权力举足轻重,是否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倘若如此,郑是否存在权力滥用与乱用,是否以权谋私,这都需要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顺着“裸官”这根藤深挖下去,查其家庭财产,查其权力运行,甚至查其八小时之外的“朋友圈”。
因为隐瞒“裸官”身份,郑成安已被免去局长职务,这敲响了类似官员的警钟。但笔者认为这只是第一步,重要的是应查清楚其为何要隐瞒“裸官”身份,背后是否存在有钱权交易的隐情。否则,免职就有可能成为其此前在局长岗位上已获取不义之财的“挡箭牌”,这非免职的本意。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