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民政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10.06.2014  19:59

 

      为扎实做好2014年防汛救灾工作,及时准确查灾报灾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丹县民政局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具体落实了六项措施确保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 制定24小时值班值宿表,坚持局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高度负责,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无故脱岗、擅离职守,有事必须向领导请假,安排好替岗。防汛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接到的文件、电话、汛情、灾情等信息,要认真记载,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局主要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是强化防汛减灾救灾意识。 高度关注雨情、汛情,检查和落实各项救灾措施,做到灾害来临之际,确保人员、资金、装备和物资及时到位。

三是严格灾情报送纪律。 灾情报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专人专报,确保灾情信息按规定报送及时、准确,严格做到有灾必报,报必准确,严禁夸大或缩小灾情,严禁隐瞒灾情,杜绝虚报、漏报、瞒报、迟报现象。

四是加强部门联系协作。 切实增强与气象、国土、农业、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系,做到灾害发生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减小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灾区稳定。

五是做好福利机构安全防范。 组织人员对县老年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的住房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及时维修,排除不安全因素;要求各乡镇民政办进一步摸清农村散居五保户和危房户的住房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是加强检查督办。 及时和乡镇沟通联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杜绝非正常现象发生。对居住在危险地段的农户,进一步落实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提前做好安置转移灾民准备,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丹县民政局        程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