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监局深入涉爆矿山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11.11.2015  12:28
      为深刻吸取兰州永登县白云岩矿“11·5”爆破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按照省安监局要求,11月7日,庆阳市安监局副局长孙晓明带领相关县(区)安监局工作人员,深入涉爆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查。
      孙晓明副局长详细询问了企业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民爆物品管理情况,向企业通报了“11·5”爆破坍塌事故,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二要严格标准,加强爆破作业管理。矿山企业要从严从紧管好民爆物品,建立民爆物品管理、使用台账,切实做到合法使用、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开采设计方案进行爆破作业。三要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矿山企业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要加强监督,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区)安监局要依法强化安全监管,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矿山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或拒不执行安监部门指令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