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环保局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25.08.2016  19:47

为进一步贯彻《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有效落实区域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次核与辐射安全督查的通知》(甘环核发〔2016〕6号)要求, 8月19日新区环保局组织人员对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这两家重点涉辐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

工作人员针对企业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操作管理规程、安全管理规定警示标志、台账记录等内容,还详细询问了被检查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安全、人员上岗培训、辐射应急预案等方面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交流和意见反馈等方式,就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改正。

为全面落实“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核心理念,新区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涉核企业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检查结果及时以通报形式反馈企业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并加强督促和督察。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确保新区“”辐射安全事故。(兰州新区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