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庆城县林业局开展四荒地开发利用清理整顿工作
近日,庆阳市庆城县林业局按照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全面开展四荒地开发利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15〕164号)文件精神及庆阳市林业局转发《〈关于全面开展四荒地开发利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分四个阶段对全县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发利用进行清理整顿工作。
迅速行动,开展清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取得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资源管理保护的职能作用,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守土有责意识和监管意识,严格纪律要求,明确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协调配合,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2012年以来全县范围内的四荒地开发利用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毁林开荒、建设等行为进行认真清理。
靠实责任,摸清底子。严格对照庆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对全县5镇10乡2个办事处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土地整理、光电建设、采石挖沙、开矿探矿、修建道路、水库水坝、输电线路、输油输水管道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等违法占用林地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确保清理真实、可靠,工作不留死角。
清理造册,认真整改。针对清理出的问题,造册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牧等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市林业局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庆林资〔2015〕48号)文件精神,依法对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限期整改,严格执法,对限期整改的按照限定期限组织复查。在本次清理整顿工作中共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起,毁坏林地案件2起,打击处理违法行为人员5人,限期恢复林地面积1727平方米。
总结反思,强化监管。通过清理整顿,庆城县林业局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梳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拓宽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强化相应的措施。确保庆城县四荒地开发利用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