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网络视听节目机构进行督查

13.10.2014  16:42

省局对网络视听节目机构进行督查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要求,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近日对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进行了全面督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