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林业局“多措并举”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

15.03.2017  00:04
  为切实提高对保护区管理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守环境保护底线,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酒泉市林业局按照生态立市战略部署,多举措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法律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生态、全民保护生态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巡查监管查处。严格执行行政申报审批制度,确保保护区内不发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设施。结合现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队伍体系,在加强日常巡护管理的同时,组织森林公安和保护区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整治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破坏自然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确保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规范,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侵占资源的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建设项目。今年将做好保护区界碑的埋设和重点区域、地段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架设。不断完善监测设施,提高保护与监测能力。    
  四是着力科研监测管理。着力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科研队伍建设、科研档案管理、科研设施建设及科研方向,近期以本底资源调查、常规监测为主,远期则重点开展专题性和经营技术性研究。
  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酒泉市将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纳入目标责任书考核,对在保护区资源管理、项目建设中因工作失察失误,监管不力而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