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审计局四条建议 促进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10.04.2015  19:58

  针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核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天水市审计局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公”经费的建议:

  一是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确保制度落实。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同时,要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内容,方便查询监督。实行定期公示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二是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综合治理。将“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三公”经费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经费。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设“精细”财政,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约束力,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大宣传勤俭节约力度,倡导勤俭意识,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禁止以出国(境)、出差为由公款旅游,切实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机制,加强公车购置编制管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审核公车购置的资金来源,规范和控制公车维修、用油等行为,降低公车运行成本。

  四是加强“三公”经费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规范“三公”经费审核审批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健全支出手续,防止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报帐,同时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发票不予报销。财务人员要依据本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凡接待超标准、“两单一票”不齐的,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减少现金消费比例,保证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供稿:天水市审计局 李卫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