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反贪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会议

30.01.2015  19:33

      近日,兰州市院反贪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会议。该院杨晋骁副检察长、王永刚专委、市院反贪局和侦查信息处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全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以及《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王永刚专委结合兰州检察工作实际,从狠抓管理、加强督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措施谈了具体意见。杨晋骁副检察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反贪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组织干警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相关规定,做到牢记于心,认真遵照执行,不得碰红线、触底线。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分管检察长、专职委员、正副局长、内设部门负责人、主办检察官要面对面交办任务,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建立主体对主体布置任务、主体对主体对接责任、主体对主体督导检查、主体对主体报告落实情况的工作机制。并紧紧围绕检察“四风”问题,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用“实在”的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 
        三是切实加强自律。每位干警要经常对照党纪党规和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反思自己的言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同时,还要特别发挥以下作用:警醒作用,要牢固树立“抓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时刻警示和提醒干警铭记责任,强化自律;监督作用,要多和干警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进行教育、引导,及时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实现干警“”违纪目标尽职尽责;检查作用,实现检察党风廉政建设与做好反贪工作有机结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效体现在干警规范化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上,体现在反贪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