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对环境监察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18.02.2016  12:45

2月1日,市环保局召开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控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市环保局局长张双鹤、纪检组长李富成、副局长于灵才、吴建荣、杨富明出席,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双鹤局长指出并强调:“十二五”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努力克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落后等困难,严格按照国务院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的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管理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有效贯彻落实了新《环境保护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在环境监管执法中,锻炼了监察队伍,提升了人员素质,规范了执法行为,特别是一些监察人员在省市组织的环境监察大比武中获得“监察标兵”称号,工作值得充分肯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环境监察工作也将面临新的形势,主要是经济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环境保护矛盾更加突出,环境质量改善任务愈加艰巨,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难度持续增加。对此,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在工作实践中,要努力探索如何在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中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如何在全面整治环境管理问题中重点查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新办法,探索如何在全面贯彻执行党规党纪中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新措施。具体工作中:

一要重视学习,把能否准确掌握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衡量环境监察人员基本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长期坚持。环境监察人员必须要有勤奋学习的意识和行为,紧跟时代步伐,更新知识观念,积极适应环境监察新常态。一方面,要向书本学。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研讨交流、专家讲授等形式,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做到了然于胸。另一方面,要向实践学。要多看案例,主动开展“以案释法”和“案例分析研讨”等活动,做到举一反三,确保环境违法问题查得实、查得准、查得透,经得起考验。

二要认真工作,把能否全面承担起本职工作作为衡量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高低的基本标准长期坚持。环境监察人员肩负整治环境管理问题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重要使命,任重而道远,必须要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一要秉公执法,是非分明。执法人员最基本的素质是心中有法,法是“尚方宝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按照李克强总理的要求,始终把新《环保法》当成“钢牙利齿”,不要当成“棉花棒”;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的要求,对环境违法犯罪做到零容忍,绝不姑息迁就;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着装执法、持证执法、留痕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二要有理有节,突出重点。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环境问题突出的矛盾,要把打击的重点放在偷排漏排、数据造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上,造成一定声势,形成一定震慑,打击一点,教育一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环境管理问题,重在整改,积极督促和引导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主动作为,依法经营,科学发展。三要着眼长远,形成机制。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在工作实践中已经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如“月监察”、环保约谈、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信息公开和监察建议书等制度。同时,要大胆探索市县(区)环监人员交叉监察、移动执法、司法联动和设立环保违法案件曝光台等制度,要全力支持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环境监管执法行为。

三要改进作风,把能否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作为衡量环境监察人员政治素质高低的最低标准长期坚持。一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忠诚的环境监察人员。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与省市委、与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妄议,不信谣,不传谣,这是对党忠诚和在政治上成熟的最基本表现。二要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做守规的环境监察人员。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增强补位意识,建立补位职责,把分工与配合结合起来,自觉维护团队荣誉。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从今年起支队工作进行单独考核,支队长要承担起全面负责支队工作的职责,既要抓好业务,更要抓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把干部综合素质的好差与升降使用、评优选先结合起来,在这方面局党组将充分听取并尊重支队意见。三要遵守党的廉政纪律,做清白的环境监察人员。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守纪律,讲规矩,使学法守法执法、学规守规执规成为工作新常态,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敬业、尽责、奉献。(平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