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监局发布四季度行政处罚情况 3家企业受处罚

28.12.2016  19:38

  市环境监察局昨日发布今年四季度行政处罚情况,有3家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

  12月6日,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西固热电厂2机组净烟气烟尘在线数据凌晨3时至4时超标,依法处于罚款32万元;12月6日,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渣场废渣处置不规范,下达责令改正后,依旧整改不到位,被处于7.4万元的罚款;12月19日,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在5号炉除尘器收集系统烟道破损的情况下,仍正常生产,导致部分未经处理的冶炼烟气直接排放,且未向属地县环保局报告,罚款77万元。同日,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4、5号炉上料系统除尘器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导致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且未向属地县环保局报告,处以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