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环保局加大科级干部调整力度强化干部交流锻炼
在2月2日召开的局例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建军同志对此次调整岗位的科级干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新调整的科级干部守规矩贵在自觉,难在自律,必须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具体工作中,大家要严格遵守“三律”。一是法律。一名合格的科级干部应该是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大家要按照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工作,这既是对环保事业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二是纪律。科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纪律以及廉政纪律,恪守自己的职业操守,在全局干部职工中作出表率。三是自律。在守纪律讲规矩上,科级干部要摆正自己的角色和位置,认清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做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对自己要求更严一些,标准更高一些,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始终做到遇事找法,办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是严肃对待新岗位上的新工作。 新调整的科级干部要认真对待新工作,切实履行新职责。无论以前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取得多少成绩,大家都要做到“清零”的状态,从“零”起步走上新岗位。新的岗位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调整的工作人员要迅速适应新要求,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迅速转换角色,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努力工作,继续发扬肯吃苦、肯奉献的实干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在新的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更大的成绩。
三是严禁发生违反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规定的事。 新调整的科级干部要时刻做到心中敬畏党纪国法,把学习《党章》、“八项规定”和新《环保法》各项要求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新《环保法》赋予的职责,在工作中,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分清权力和责任,不违反党纪国法,不做有悖于新《环保法》规定的各项要求,踏实工作,认真执法,管好身边的人和事,在党纪国法和新《环保法》规定的职责内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