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五大行动破解城镇居民医保服务难题

11.08.2016  19:42

  市人社局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从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扩大支付范围、改进缴费报销流程、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保证保险基金安全五个方面着手,破解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增加定点医疗机构方便患者就医购药

  市人社局出台《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5月1日起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事项,实行协议管理,减少行政干预,增强行业内部竞争。7月底,新增了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东岗院区等13家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定点,新增甘肃亚欣大药房红山万和城店等71家零售药店为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针对苯丙酮尿症患者,新增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为苯丙酮尿症治疗医院,改变了全省仅有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和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为治疗定点医院的现状,方便患者就医。

  扩大支付范围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

  积极落实中央政策,新增20项医疗康复项目进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涉及大关节松动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言语能力筛查等多个康复领域,兼顾了功能评定性项目和治疗性康复项目,更贴近功能丧失人员的康复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包括残疾人员在内的广大参保群众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切实减轻了残疾人员的家庭负担。

  改进缴费报销流程实现服务便民

  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报销业务流程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安排党员干部认真调查研究,协调医院、银行、保险公司改进业务流程,逐步解决各类问题。6月,针对城镇居民肾衰竭透析治疗大病报销每年只能报销两次,导致患者报销间隔时间长、垫付医疗费用高的问题,报请省人社厅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将兰州肾衰竭透析治疗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报销周期从半年缩短到一个月,有效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7月,针对全市106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每年缴费要在社区和银行间往返,缴费跑路费时费力的问题,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利用“互联网+”技术在全市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联网缴费工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8月1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联网缴费工作实施后,参保群众可通过社区pos机刷卡、兰州农商银行(县信用社)柜面、手机银行、网银、移动金融平台等直接缴费,参保不再费时费力。

  加强服务质量监管保证参保居民享受优质服务

  为提高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含承担各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统筹的校医院及诊所)进行日常及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或停止服务协议。同时,设立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安排耐心细致的业务骨干坐班接受参保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强化基金运行管理促进医疗资源配置更加科学

  积极探索医保基金管理新模式、新方法,于7月底上线试运行了兰州市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计划利用6至8个月的时间,逐步完善系统功能和系统审核规则,对各项医保基金支出实行智能监控,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防止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增强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费和自我监管意识,控制医疗机构过度治疗、滥用药行为,缓解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切实降低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