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

15.09.2014  12:57

9月11日至13日,全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在兰州举办。《条例》的起草人之一、工商总局外资局局长马夫应邀为学员授课,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文辉,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金圣出席开班仪式。省局相关处室全体工作人员,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东风场区、甘肃矿区工商局分管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及注册登记(监管)、信息等相关科(股)负责人、业务骨干近300人参加培训。

8月23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经国务院颁布,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工商总局同步制定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5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一条例五规章”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是工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对于转变政府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基础桩”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9月11日上午,马夫为参训学员讲授了第一堂课。他结合立法的意义、目的、过程,从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内容,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正确处理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的关系,确保完成企业信用信息工商系统建设,加强公示信息数据管理,做好公示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积极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等方面,对《条例》及规章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随后的培训中,省局企业处、个体处、法规处、信息处的同志,从内容、特点和具体操作方面,分别就《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4—202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应用》,以及国家、我省出台的相关文件、信息公示有关表格填写等内容,向学员们做了深入细致、系统全面的讲解。期间,培训班专门划出半天的时间,对培训内容开展了分组讨论,学员们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和规章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以及政策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等广泛交流了看法,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大家一一作了解答。

提高了认识,理清了思路,解决了误区,这次培训如一场“及时雨”让参训学员受益匪浅。兰州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小顺说:“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信息公示制度将带来工商监管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张掖市工商局登记科科长刘晨认为:“《条例》是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宽进严管’奠定了基础,也对登记注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今后将在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上下功夫,转变监管理念,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公示信息准确。”临夏州工商局信息科科长杨琦指出:“只有工商干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都理解、认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自律、信用约束、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大监管’局面才能真正实现。

宋金圣在小结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深刻领会《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做好政府部门的公示义务工作,加快《条例》的贯彻实施步伐,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迅速掀起《条例》的学习解读宣传热潮,做好跟进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做到家喻户晓,要以工商所为单位,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和讲解,为条例的落实打好坚实的基础。要树立大数据理念,注重保证数据质量,构建数据管理长效机制,建立良好的部门联动机制。